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23日
投资项目代码:2311-441900-04-01-427960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7495001001
招标编号:DSBDSA12400001
投资项目名称:大岭股份经济联合社厂房宿舍办公楼项目一期、大岭股份经济联合社厂房宿舍办公楼项目二期
招标项目名称:大岭股份经济联合社厂房宿舍办公楼项目一期、大岭股份经济联合社厂房宿舍办公楼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工程(标段)名称:大岭股份经济联合社厂房宿舍办公楼项目一期、大岭股份经济联合社厂房宿舍办公楼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大岭山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100%
投资金额:121933809.1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大岭股份经济联合社厂房宿舍办公楼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9663.24平方米,其中:一期总建筑面积约27912.2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28306.9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757.28平方米,新建一栋厂房、一栋宿舍楼、1层地下室,最大层数10层,最大高度约58.90米;二期总建筑面积约11751.0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12129.9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134.33平方米,新建一栋厂房,最大层数10层,最大高度约58.95米。
招标内容:大岭股份经济联合社厂房宿舍办公楼项目一期、大岭股份经济联合社厂房宿舍办公楼项目二期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装饰装修、电梯、室外配套工程(含基坑支护、园建、给排水、消防工程等)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有关工作的监理。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标段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等的监理,施工技术与管理、现场协调与管理和合同履行情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及其他政府相关审批工作手续等。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设计变更内容和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监理;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按有关监理规范完成。
最高投标限价:监理服务收费系数为固定值0.80。
保证金金额:3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无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1月03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8)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大岭山
工期(交货期):总监理服务期限为45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21个月,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具体期限以监理项目的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为准)。
招标人: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村村委会
招标人联系人:刘华东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8335109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电话:0769-83351095,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村村委会;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煜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69-22883379,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4栋307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煜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4栋307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郑泽鑫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883379
监督部门:东莞市大岭山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83351968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教育路1号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